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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经营宜慎行

1998-04-17 来源:光明日报 林忠 赵峰 我有话说

多元化经营(亦称为多角化经营),是指企业同时生产和提供两种以上基本用途不同的产品或劳务的一种经营战略。应该说,多元化经营战略是大型企业集团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在美国,进入本世纪60年代后,多元化经营战略越来越得到普遍采用,成为企业集团发展壮大的一种典型方式。在我国,多元化经营战略近年来也为一些企业集团所看好。目前不少企业集团不仅在本行业进行大量购并,而且通过购并进入别的行业;不少企业集团提出发展自己的几大支柱产业,并认为这样可以使企业的经营风险分散,从而实现“东方不亮西方亮”的目标。但是我们认为,这种过分追求多元化经营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可能加大企业经营风险。

首先,过分追求多元化经营有财务风险。众所周知,我国目前企业投资资金的绝大部分是借贷资金,部分来自于银行,部分来自于非金融机构,部分来自于其他渠道。这与国外的情况不同。在国外,一些企业集团确实采取了多元化经营战略,但他们这样做时,一方面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为基础,主导产业已发展到相当规模,受到反垄断政策制约,不得不横向发展;另一方面,企业集团总部在定位上只担当投资运作机构的角色,而不负责经营。因此,我们实行的与其说是“多元化经营”,不如说是“多元化投资”更为确切。我国的一些企业对此认识不清,只看到现象,忽视了其实质内容,对诸多项目不仅投资而且自我经营。一些企业有一点物资采购人员和经验就办贸易公司,有一点流动资金就办财务公司,有一点房地产就办房地产公司,有一点广告业务就办广告公司,往往把有限的资金分散在多个经营项目上,结果哪一个项目也达不到规模经济,以致经营亏损,难以还本付息。事实上,这种过分追求多元化经营的做法,不是分散风险,而是自我扩大风险。如果能有限度地进行多元化经营,不仅会减少资金筹措与配置的压力,而且可以增加连带作用,提高成功率,使企业集团稳定持续发展。

其次,过分追求多元化经营容易出现决策失误。这在企业实行无关联多元化经营战略时表现尤为明显。无关联多元化经营大多是通过购并行为实现的,这种购并使企业所有者与高层经理进入了一个全新领域。俗话说“隔行如隔山”,由于对购并对象所在行业不太熟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所作的决策难以都是明智的。失误的决策不仅会使更多的支柱产业难以建立起来,反而为原有的支柱产业增加了许多负担。国外最近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与同行业兼并相比,对其他行业、特别是无关联行业的企业进行兼并,成功率很低。在我国,一般来说,每个行业都有程度不同的发展潜力,但又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阶段性的供过于求。面对这一现实国情,过分追求多元化经营,不仅会使企业分散风险的能力递减,而且会造成为此付出的代价递增,从而导致集团的资产收益率下降。日本的著名企业家松下幸之助先生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能给我们以某种启迪。他在总结自己长达71年之久的企业经营实践时说:在企业经营里面,有所谓多元化和专业化的经营方法,但我原则上认为,与其多元化,不如想办法实行专业化。当然,多元化也有其优点。但是一般看来,专业化总是比较容易获得具体成果的。也就是说,各个企业在自己所能拥有的设备、技术、资金等力量的范围内去经营时,集中使用比分散力量更能够产生巨大的效果。

最后,过分追求多元化经营会造成管理质量下降。这是因为,购并行为,特别是无关联多元化中的购并,会使企业的分支机构迅速增多,会使做好企业管理工作的难度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集团总部的管理人员不仅可能没有时间熟悉产品专门知识,而且可能无法运用既有知识恰当评价经营单位经理的建议与业绩。企业集团总部因管理负荷过重而导致的管理质量下降,往往使无关联企业在兼并之后无法获得规模经济效益。美国著名企业家亚科卡是深谙此道的。当年,在他接手深陷困境、濒临破产的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后,为了挽救公司,毅然将每年有5000万美元利润的坦克工厂卖了出去。他认为,建造坦克不是克莱斯勒汽车公司的主要经营领域,如果公司想要有发展前途的话,还是必须在汽车工业上求得发展。

概而言之,我们认为,企业集团不可过分追求多元化经营。在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时,应特别注意把握以下两点:一是必须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二是不追求利润的企业不是企业,但什么利润都想要的企业也不是好企业。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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